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2016-02-05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招聘幼儿教师简章已发布,计划招聘29人。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2月3日-15日(2月7日-13日春节正常休息)。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2月17日-19日。报名地点:哈密市幸福路1号十三师人事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招聘幼儿教师简章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为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的满足十 三师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十三师事业单位 空缺岗位的实际情况,计划招聘幼儿教师29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 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年龄详见《二○一六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十三师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表》。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 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 查清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人员,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 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 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 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考对象
  (一)第十三师职工及 其配偶、第十三师职工子女及其配偶;
  (二)在十三师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和兵团选派生(服务满一年);
  (三)在十三师服务的 赴内地引进高校毕业生;
  (四)在十三师公办幼 儿园聘用的教师;
  三、招考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2月3日-15日(2月7日-13日春节正常休息)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2月17日-19日
  (二)笔试时间:2015年 2月20日(具体时 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 15年2月21日
  (四)面试时间:2015年2月25日
  (五)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2月26日
  (六)体检时间:2015年2月27日
  (七)考察时间:2015年2月29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 发布招聘信息、现场 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十三师 政务网(www.btnsss.gov.cn)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哈密市幸福路1号十三师人事局
  咨询电话:0902-2566532
  报名采取在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 资格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 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十三师政务网下载《第十三师学前教育教师招聘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相关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辖区属地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十三师人事局报名。考生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三)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资格确认后现场缴费。
  (四)招录工作由十三师人事局与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学前教育基本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
  具体内容为:一是国家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自治区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二是学前教育知识在具体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三是能够判断实施学前教育活动中的一些行为和方式是否正确并作分析;四是能够根据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进行学前教育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体现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和才艺。形式采取“1+X+Y”模式。“1”指“讲故事”,考生根据随机抽取的内容在现场稍做准备当场讲述。“X”指考生才艺,主要包括现场简笔画、声乐、器乐、舞蹈等,“Y”指考查考生对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讲故事30分,才艺展示50分,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20分。
  面试费40元。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将按所报考幼儿园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1”+“X”+“Y”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笔试成绩于2016年2月22日在十三师政务网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现场公布(本组面试组结束后公布上一组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19:00之前在十三师政务网及十三师机关大楼公示栏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生按1:1进入体检。体检的内容和标准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者,即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单位采取调阅档案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可根据情况按照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递补只进行两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十三师人事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十三师政务网公示,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一经录用,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3年内不得转聘小学教师岗位。非师范类毕业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2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
  五、监督与回避
  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五年内不得报考十三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单位处理。
  本《简章》由兵团第十三师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2:《第十三师学前教育教师招聘、初审考核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党委组织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人事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教育局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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