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

2016-02-19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4人。凡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于2016年2月5日至2月29日期间,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载填写《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公开招聘登记表》,并于2016年3月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人员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计划于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学习能力强,踏实稳重;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1.系统研发岗位1名
  岗位职责:负责全国法院的信息系统项目的跟踪管理。
  岗位条件:年龄40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应用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优先。
  其他要求:精通计算机网络布局统筹规划,有建设法院接入网及法院网络应用模块升级工作经验,熟悉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以及司法统计等工作,有一定的文字材料编写能力及较强的抗压能力。
  2.信息安全管理岗位1名
  岗位职责:负责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法院信息系统建设生命周期内所有分级保护规划与建设工作。
  岗位条件:年龄35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网络安全相关专业,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其他要求:熟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有分级保护及测评工作经验,通过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家)认证优先。
  3.大数据分析岗位1名
  岗位职责:负责人民法院大数据挖掘、分析等。
  岗位条件:年龄35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数学、统计学、大数据分析等相关专业,从事数据分析工作三年以上。
  其他要求:熟悉指标筛选原则和实践,对数据有敏感性、好奇心,可多维度思考,有研究意愿,具有宏观视角者优先。
  4.会计岗位1名
  岗位职责: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财务、税务管理工作。
  岗位条件:年龄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金融类相关专业。三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或企业集团财务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其他要求: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精通国家财税法律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财务分析、财务预测等财务制度和业务;能够熟练运用财务软件和相关办公软件。
  三、主要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于2016年2月5日至2月29日期间,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载填写《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公开招聘登记表》,并于2016年3月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由政治部组织人事部、监察室、中心领导、中心办公室及用人业务处等同志担任考官。
  (四)体检
  按照1:1比例组织到相关医院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信息中心承担。
  (五)考察
  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另行递补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反映的,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的,按规定报政治部办理录用手续,解决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三)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考生适时提前准备。
  (五)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2月。
  (六)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七)联系人:李老师,010-67558123
  E-Mail:gfxxzxhr@163.com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考生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报考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录工作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局)的有关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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