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疏勒县做好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招录街道(镇)公务员的公告

2017-02-27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7新疆疏勒县做好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招录街道(镇)公务员的公告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地点:疏勒镇人民政府。报名时间:2017年2月26日-2017年3月1日。笔试:4月,考生统一参加自治区公务员四级联考,在喀什地区各考点进行考试。面试:自治区公务员局按照考生笔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各地州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局负责统一组织面试。
  疏勒县做好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招录街道(镇)公务员的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扩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招收乡镇(街道)公务员数量”的要求,根据地区《关于做好从优秀社区工作中招录街道(镇)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喀党组通字〔2017〕8号)具体部署,县委组织部会同编办、人社局沟通协调,现将2017年疏勒县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招录街道(镇)公务员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上强,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五个认同”,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与“三股势力”作坚决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发声亮剑,在危难和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2.能力上强,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市、街道(镇)党(工)委的各项部署要求,对责任区范围内情况“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实绩突出,党员群众公认。
  3.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安危冷暖,不侵占群众利益,真心服务各族群众。
  4.连续在社区工作5年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个人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年度考核1年以上优秀,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双语”口语及文字表达能力考核合格。
  5.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增进民族团结以及推进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中央机关和国家部委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学历和年龄限制。
  6.符合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近期在各级明察暗访中受到通报或处理的;
  2.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案(事)件、暴恐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整顿任务未完成或完成后又反弹的;“星级化”创建评定为“5颗星”以下的;
  3.近亲属和近姻亲关系中有宗教极端思想或行为表现,或参与暴恐案件、“三非”活动,被依法收押,本人负有责任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行为,或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他情形的。
  二、工作程序
  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招录街道(镇)公务员工作,纳入2017年4月自治区公务员四级联考,同步开展考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乡镇党委推荐。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根据社区工作人员的书面申请情况,结合人选条件和要求,推荐考录街道(镇)公务员初步人选。
  2.组织考察、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察局、民宗、编办、人社局等部门,对全部符合招录条件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同步征求政法、民宗、公安、信访、计生等相关部门及人选所在社区第一书记、“访惠聚”驻社区工作队意见建议。合格的,经县委常委会研究拟推荐考录人选后,在本县主流媒体及其所在街道(镇)、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经公示及核查无异议的人选,按照分配名额不少于1:3的比例要求,由县委组织部报地委组织部。
  4.地区审核。地委组织部会同编办、人社局、公务员局对各县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社会关系,根据各县编制限额及空编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5.报名。地委组织部将参加考试人选信息,报送自治区党委基层办,由自治区党委基层办统一组织报名。
  6.考试。笔试:4月,考生统一参加自治区公务员四级联考,在喀什地区各考点进行考试。面试:自治区公务员局按照考生笔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各地州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局负责统一组织面试。
  8.体检。根据自治区公务员局正式公布的体检人员名单,由地委组织部、地区公务员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要求,组织入闱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三、报名地点:疏勒镇人民政府。
  报名时请提交《推荐表》(附件1),个人书面申请,主要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本人近三月一寸彩照3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奖惩原件及复印件等。
  四、报名时间:2017年2月26日-2017年3月1日。
  五、联系人:徐秀梅 玛依热
  联系方式:0998-6575856
  六、录用及试用期
  优秀社区工作人员考录为街道(镇)公务员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离社区,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要求进行管理监督。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考录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坚持全程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加大考录工作相关政策、资格条件的宣传力度,对提供假学历、假档案以及更改“三龄”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由考试机构或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考录资格的处理,并报地区、自治区人社、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乡镇党委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流程,把好关键环节,严格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考录失误零控制。因推荐审查不细、组织考察不实、审核把关不严、相关工作不到位,出现推荐人选所在社区发生暴恐案(事)件、干部违纪违法、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的,一经调查核实,将严肃追究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县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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