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2017-07-05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现将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
  除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外,其余均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7月6日至8日(星期四至星期六)上午10:00至下午19:30(北京时间)
  三、资格审查地点
  地址:乌市天山区延安路695号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艾合买提·依米提、阿不都沙拉木·艾则孜
  联系电话:0991-2562591、2579062
  纪检监督人:牙生·尼亚孜(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机关党委纪工委纪检员)
  纪检监督电话:0991-550806913899951014
  派驻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纪检组联系电话:0991-8871087
  四、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
  1.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上岗证、执业证书、技能证书)均为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3张。
  五、有关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须本人到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提供审核机会。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资格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如未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盖章后于资格审查时提供。如被录用,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未提供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印资料。
  6.专业要求与应聘岗位要求的岗位名称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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