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博州党委政法委招聘自聘警务人员公告

2018-03-09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2018新疆博州党委政法委招聘20名自聘警务人员公告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新疆博州党委政法委招聘20名自聘警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博州党委政法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警务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㈠招聘对象
  1.高校毕业生;
  2.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0年3月12日-1982年3月12日期间出生);
  5.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8年博州党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警务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3.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不得报考;
  4.其他规定不得录用人员不予报考。
  查阅及下载地址: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boz.xjrs.gov.cn。报考人员对专业、年龄、学历、族别、其他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博州党委政法委:0909—2318441,13779014977。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北京南路468号)。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博州党委政法委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警务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参照《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相符。
  5. 现场报名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报考人员须持《2018年博州党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警务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博州党委政法委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警务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3),5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明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者确认报名,审查不合格人员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和招聘职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7.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报名、笔试等费用。考试主要费用包括:
  ⑴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⑵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⑶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8.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22日10:00至1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确认单》到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㈡笔试
  1.笔试科目
  博州党委政法委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总分150分。
  2. 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综合知识测试》《写作》主要内容包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违纪情况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 笔试加分
  ⑴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⑵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在报名时没有申请加分的,不予加分。
  笔试总成绩和入闱人员名单于2018年3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起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boz.xjrs.gov.cn查询。入闱面试人员于3月29日10:00—1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㈢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3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1.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要求
  ⑴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⑵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2018年4月2日18:00时(北京时间)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和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㈣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由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市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㈤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㈥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㈦调剂
  职位出现空缺,列为调剂职位,调剂方案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㈠聘用及待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㈡ 此次招聘的自聘警务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工资待遇参照自治州自聘警务人员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不再续聘的终止聘用关系。
  ㈢聘期内,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奖惩以及兑现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博州党委政法委:0909-2318441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2318563
  原标题:博州党委政法委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警务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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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州党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警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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