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国有全资企业,在十三师领域内开展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为新星市建设开发提供“智力支撑”。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工程管理、造价咨询、前期项目策划、招标代理等。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1个岗位,招聘人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3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进取,工作业绩突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热爱本职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勤奋敬业,作风严谨。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为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市场竞争意识强。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见《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3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背景调查、体检、决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师市政务网和其他公共招聘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现场等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及招聘网站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1日00:00~2024年11月7日24:00报名截止(以网上报名时间为准),为期7天。
2.报名要求。每一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期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以上材料扫描件及报名表于2024年11月7日前发送至xjhxjszx foxmail.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3.联系方式:陈女士17797853908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将在11月8日前以电话和邮件形式通知进入能力测试人员。
(四)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答题时间60分钟。测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应聘职位,重点考核应聘者工作思路、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包括应聘者陈述演讲、评委提问应聘人员答辩两个环节。每人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由评委针对应聘者的陈述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用名单。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拟聘人选,综合面试、笔试分数的高低取第一名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提出候选人人选。如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4.背景调查。对拟聘用人员的身份、编制情况、学历、工作履历、业绩表现及有无违法乱纪信息进行核实。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聘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费用由拟录人员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确定招聘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结合背景调查和体检情况,由公司相关会议决定拟聘用人选。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报到上岗。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凭相关证明到红星咨询公司党群工作部报到,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报到的,按其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期及薪资待遇
(一)此次通过招聘进入公司的新员工: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新招聘员工薪资具体按照《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录用人员转正后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17799356978或17797853908
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btnsss.gov.cn/gggq/1042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