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硕县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和《自治州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巴政办发[2024]13号)文件要求,和硕县设立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受聘的行政执法监督员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定向邀请的方式,由县司法局进行审查并经公示确定了3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1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设立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受聘的行政执法监督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告。
和硕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jhs.gov.cn/xjhsx/c112087/202411/d91c7084ad784aaea7512b319cd43b4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