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5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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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81年,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综合研究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进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聚焦事关新疆长治久安、事关根本和长远的深层次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理论阐释、宣传宣讲,积极发挥建言资政作用。不断探索具有新疆特色的社科研究理论,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服务,是新疆社会科学理论研究高地和自治区新型高端智库。
现有历史、宗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民族、中亚、哲学、经济、农村发展、法学、社会学、语言、民族文化等13个研究所(院、中心),出版核心期刊《西域研究》《新疆社会科学》(汉文版)在业内拥有一定影响力。设有新疆唯一一家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站。全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5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1人。先后有60余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以及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称号。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7日(含)后出生。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0.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将应聘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xjskyzp 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名称”,报名材料按以下要求标序排列。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须附近期电子照片,内容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应聘者取得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位认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5)应聘人员是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关于其服务期已满的证明材料,证明中同时写明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6)应聘人员可以自行补充提交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资格或资质证书、成绩单、推荐表等。
4.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2018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符合学历、专业等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应聘人员填写《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承诺人签字处”签字。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工作,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8日18:00。我院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5年3月21日18: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s://ass.xjass.cn)“人事信息”栏目公布。
3.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考点拟设置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划定最低分数线的或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s://ass.xjass.cn)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创新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入围人员及面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将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结束后,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放弃岗位、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以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六)考察
新疆社会科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廉洁自律、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
(七)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组织人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社会科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社会科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我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xjrs.gov.cn)、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s://ass.xjass.cn)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均通过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s://ass.xjass.cn)发布。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上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46号
(二)联系电话:
0991-3835944(贺老师)
0991-3837597(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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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81年,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综合研究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进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聚焦事关新疆长治久安、事关根本和长远的深层次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理论阐释、宣传宣讲,积极发挥建言资政作用。不断探索具有新疆特色的社科研究理论,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服务,是新疆社会科学理论研究高地和自治区新型高端智库。
现有历史、宗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民族、中亚、哲学、经济、农村发展、法学、社会学、语言、民族文化等13个研究所(院、中心),出版核心期刊《西域研究》《新疆社会科学》(汉文版)。设有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站、新疆唯一一家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5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81人。先后有60余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以及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称号。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科研创新方面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3月7日(含)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应聘人员不得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
三、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与院所学科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人才资助
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院有关规定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一)事业发展支持。支持人才打造学术团队,为其创造潜心治学的良好环境。可加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人才团队”和“新疆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团队每年最高可获得50-80万元经费资助。
(二)项目经费支持:
1.“天池英才”中的“优秀青年博士”项目。每人可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万元的工作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工作经费资助连续支持3年。
2.“天山英才”中的“四个一批”及“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项目。可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资助周期为3年。
3.新疆社会科学院重点研究项目,资助7-10万元。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年全年有效。
2.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xjskyzp 163.com。
3.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4.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组织专家面谈,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要求,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人员将在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引才工作全程接受机关纪委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1-3837638。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46号
(二)联系电话:
0991-3835944(贺老师)
0991-3815975(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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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人社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5NTgxMTE1MQ==&mid=2247531227&idx=4&sn=c44a23a35cd22ea626793069aebb39b6&chk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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