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3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尼勒克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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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正文为加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做好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尼勒克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五)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报名地点:尼勒克县公安局政工室7楼辅警办及各辖区派出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网上报名,关注“平安尼勒克”微信公众号,下载《尼勒克县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需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考生理解错误、操作失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审查要求:资格审查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1)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与本人页);(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5)一寸免冠照片2张;(6)个人征信报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6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尼勒克县公安局(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入闱情况公布在平安尼勒克微信公众号中。若对成绩有异议,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笔试成绩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9日通过“平安尼勒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考生可在此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测环节人选。
面试成绩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3日通过“平安尼勒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考生可在此公众号查询面试成绩和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测时间地点。
(五)体能测试
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八)公示
公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平安尼勒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新招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证件非原件者,不予报道。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尼勒克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15276380079。
(五)监督举报电话。
尼勒克县公安局:4851005
尼勒克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检查组:4622086
尼勒克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jrc365.com/recruitment/recruit/job/notice/detail/index/d47e038b63d251a1f7c0d028fdce545d
尼勒克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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