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系统专项招录法官助理公告(50人)

2026-06-30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 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系统专项招录法官助理公告(50人)摘要

 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系统专项招录法官助理公告(50人)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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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系统专项招录法官助理公告(50人)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专项招录法官助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对象条件


  (一)招录计划


  自治区法院系统计划为部分基层法院招录法官助理50名(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主要面向国内外高校毕业生。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志愿建设边疆,服务各族人民;


  (5)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持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7)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被其他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选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首日。


  报考者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其试用期满转正定级时以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进行任职定级。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不含培养协议中明确要求须返疆工作、但不限定工作地及单位的人员)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不列入招考范围。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10:00—7月5日20:00。


  (2)报名方式:


  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系统2026年度专项招录法官助理报名系统(https://bm.xjrsks.cptae.com/tip/)进行注册,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系统2026年度专项招录法官助理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职位报考。


  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相关费用:


  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以及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可减免考试费用。报名费用由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收取,并负责审核减免等事宜。


  2.资格审查


  2026年6月29日—7月6日,招录机关实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及时登录专项招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根据个人意愿和资格条件,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截止时间为7月6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7月21日10:00—7月25日0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专项招录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时间: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下午16:00—18:30《申论》。


  (2)地点:在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考试,考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3)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00分。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4)笔试要求:报考者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纸质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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