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7日10:00至7月21日19:00。
资格审查范围仅限于2026年7月20日19:00前邮箱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具体人员名单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截止后3日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三)岗位核消
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资格审查截止后3日内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四)笔试
招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岗位需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招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10的需要进行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要求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考试期间,对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6年8月1日11:30-13:00
具体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2026年8月1日16:00-19:00
心理测试主要用于评估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具体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六)面试
招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且需要笔试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不需要参加笔试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实际情况不低于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考试期间,对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2.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2026年8月2日
面试形式:试讲+结构化问答
面试时长共15分钟,试讲10分钟,结构化问答5分钟。
试讲内容由考生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自行选择并准备PPT。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占60%,结构化问答占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具体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招聘学历为本科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为结构化问答)。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统一安排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在学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本次招聘考试,依次递补后续报考人员。体检环节报考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报考人员。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兵人社发〔2026〕1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学院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院与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体检环节和考察环节结束后,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学院、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院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体检情况、考察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试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至1年,自签订聘用合同日期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聘用人员有不具备学院工作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并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规〔2017〕35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二)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监督电话:0996-2985522
五、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
(三)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八)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985596
附件: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7日
原标题: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6-07-07/84925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