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组织实施后续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红星之盾”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简答,满分为100分。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1.测评项目:男1000米跑、4×10折返跑、纵跳摸高。
2.测评标准:参照《十三师公安机关聘用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上述程序结果合格人员,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需填写政治审查表,由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政治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将视情行取消录用(聘用)资格。考察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情况、体测、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
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二)其他待遇
辅警在合同期内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三)劳动关系
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负责。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请各位报考人员关注“红星之盾”微信公众号。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的辅警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人员身份。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0902-2566162监督电话:
第十三师纪委监委驻第十三师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02-2566953
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
2026年7月28日
原标题:2026年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Cb9i_x62yS0pBLs3C_u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