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将在十三师政务网公布,笔试合格(60分)以上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9月27日。
2.面试地点:在火箭农场设置考点,以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考点将通过邮箱通知,请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3.面试采取说课、才艺展示(弹唱、舞蹈)、答辩3个环节,总时长16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答辩3分钟)。说课和才艺展示环节试题由考生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本人考试题目后作答。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式处理。
3.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26年9月28日。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十三师政务网进行公布,总成绩未达到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七)考察
考察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月11日。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后,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十三师政务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九)聘用
签订合同:2026年10月19日。
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根据合同签订年限,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与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六、监督
火箭农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十三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十三师政务网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第十三师火箭农场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300324
监督电话:0902-2390020
(工作日9:30-13:30 16:00-20:00)
第十三师新星市火箭农场为民服务中心
2026年9月7日
原标题:202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第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tnsss.gov.cn/gk/fdzdgknr/gsgg/zpgs/1209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