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三甲医院开展。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需空腹憋尿。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可以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以政治考察为主,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八)递补
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在通过体能测评环节人员内按报考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原则上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聘用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微信公众号“五师双河公安”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报考岗位所属公安局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调整。同时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
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二)其他待遇
辅警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三)劳动关系
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负责。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辅警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监督电话:第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委派驻师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09-7678527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的辅警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人员的身份。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人事科(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人事科(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0909-7678565
附件:
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
2026年9月10日
原标题:2026年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ODgxNDAxNQ==&mid=2651420773&idx=1&sn=bf9d3cb05cd7ce36994aba255335e5b3&chksm=8167e413fb553fa0ec56114cee06e3d2f348022b8ee2fc7e7a82ac62a131fb4bc7c501365019&scene=0&xtrack=1#rd